法老的宠妃结局 ,法老的宠妃结局怎样了

2023-12-22 02:24:49  阅读 152 次 评论 0 条

法老的宠妃结局 目录

法老的宠妃结局

法老的宠妃结局怎样了

《法老的宠妃》最后结局是什么?

法老的宠妃结局是什么?

法老的宠妃结局

法老的宠妃结局怎样了

法老的宠妃结局是为了见心爱的人,艾薇喝下荷鲁斯之眼的碎片穿越,没想到却成了拉美西斯的妹妹,又为他而亡。

护卫她的冬是提雅男爵,赫梯的雅里酷似她的哥哥艾弦,当冬的身世被揭露,当黄金镯和荷鲁斯之眼中的所有时空全部重叠,一切都有了答案,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历史影响了未来,还是未来影响到了历史。

但无疑,历史仍旧是历史,它从未改变。

而他和她的爱情,也真真实实地存在于那反射着阳光的尼罗河畔,封存在那黄金色的如同她秀发般的无边沙漠之中。

经历了种种波折,两人终于厮守了短暂而美好的十年,艾薇终于安然离开。

《法老的宠妃》故事简介。

《法老的宠妃》讲述了以古埃及最后一个盛世王朝,莫迪埃特侯爵最宠爱的小女儿艾薇,借助黄金镯的力量回到了三千年前的古埃及,遇见了埃及的七王子拉美西斯二世,同时被卷入到拉美西斯时期有名的战役和宫廷政变中。

拉美西斯对艾薇一见钟情,但是艾薇却是因为与哥哥艾弦的不伦之恋才被命运安排回到三千年前的古埃及。

此时的艾薇一心只想回到现代,回到伦敦。

但是回到现代的她发现历史因自己的穿越而改变的故事。

《法老的宠妃》最后结局是什么?

拉美西斯在与赫梯的卡迭石之战中中计,艾薇自己带兵去营救。

两人在战场中终于互通心曲。

雅里最终被活捉。

但是有人向拉美西斯放了一箭,为了保护艾薇,拉美西斯被毒箭正中胸口。

他死了。

艾薇明白了这就是亚曼拉公主的诅咒中那句“除非那个人为你死,否则诅咒永远不会消失”艾薇只有回到未来,如果她从来没有出现过,拉美西斯就不会死去。

她带好镯子,就回到了当初艾玄给她镯子的那一刻。

然后艾薇去了埃及,看到了拉美西斯留给她的话“欧西里斯神啊,请您庇佑我,让我再次拥有来生。

赫拉斯神啊,请您赐予我勇气和战斗力,让我再次为保护我的疆土而战。

阿蒙神啊,请您保护我的灵魂,飞渡到遥远的来世。

哈比女神,请您再次眷顾我,把我带到她的身旁。

尼罗河,我的母亲,我和她一同饮下这生命之水,约定再会亦不忘却往生……” 紧接着她就看到了一个国家的王子,相貌的相似,以及胸口那个当年毒箭射到的地方有一个胎记。

拉美西斯并没有忘记艾薇,他一直活到92岁,并且好好对待那个叫奈菲尔塔利的王后。

只因为她的名字。

他为奈菲尔塔利建造了神庙,写下了对艾薇的承诺。

他一直在等艾薇回去。

如果你想看的话 http://diyihuangfei.ttsite.com/read.php?tid=3044621 这里可以看,但需要注册一下

法老的宠妃结局是什么?

薇薇后来去找纳萨尔的时候,后来遇到了雅里 ,秘宝之钥的确很关键。

拉拉后来想起了部分与薇薇再黄金卓消失的那个时代的记忆,然后雅里也记起来了全部,最后卡叠石战役的时候,薇薇把雅里推下山了。

大家都掉进了河里,然后薇薇消失了。

10年后她在出现了,以另一个身份和拉拉生活了10年,最后心脏病死去了。

留下的孩子即位做下一个法老,拉拉独自度过了余生。

艾薇也没有再现代了,艾玄在现代,仿佛冥冥之中知道了一些原因了 冬也留在了那个时代了 。

扩展资料法老的宠妃番外结局

以原本的历史为基础

伊西斯奈芙特(艾薇)去世,在三千年后被冬(堤雅男爵)发现保护,然后失窃。

在伊西斯奈芙特(艾薇)己经存在的过去中,那己经经历一切的摩西(冬)必然已经存在。

他的存在是复制品,那么就这个时空所发生的一切也是循环的。

冬(堤雅)等待了238年,直到莫迪埃特中出现了薇,也就是她出生。

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时空复制。

如果以伊西斯奈芙特存在的薇为未来,那么她就可以看作是被“复制了”冬也是一样。

我们逃过了法老的追兵,逃离了埃及人们的唾弃,现在我们即将去到神赐予我们的土地,开始我们全新的生活。

希伯来的子民们站在我的身后,互相挤靠着,取着暖。

漫漫黑夜的一角被缓缓掀开,太阳的光线悄悄地爬过西奈山的一角,向空中延展过来。

星星的光芒渐渐淡去,夜幕被轻描淡写地撕开。

我的子民们,低低地唱着圣灵之歌,他们流着泪,跪拜着,赞叹着生命的美好。

母亲,艾薇,菲坦!

这一刻,我终于找到了我生命的意义。

宛若树木可以为我们提供yīn凉与充足的生命之息。

花朵可以为我们带来美丽与沁人的芬芳。

河水可以孕育生命,土地可以带来收获。

我看到了山另一侧亮起的神迹,那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曙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法老的宠妃

本文地址:https://jsdjdw.com/25244.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meisecity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