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内容有哪些目录
安全隐患排查内容有哪些
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等设施完备且正常工作。
2. 消防通道:确保无杂物堆放,通道畅通无阻,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清晰。
3. 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发出警报。
二、电气安全
1. 电缆电线:检查电线、电缆是否有裸露、老化或破损现象,及时维修或更换。
2. 电气设备:确保电气设备接地良好,无超载运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 照明设备:检查照明设备是否完好,无损坏、老化现象,确保工作场所光线充足。
三、机械设备安全
1. 防护装置:确保机械设备防护罩、防护栏等安全装置齐全且完好。
2. 设备运行: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确保无异常声响、振动或过热现象。
3. 紧固件:检查各紧固件是否牢固,防止因松动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受伤。
四、化学品安全
1. 储存管理:确保化学品储存符合相关规定,远离火源、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2. 使用操作:对化学品的使用和操作进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化学品性质和正确操作方法。
3. 废弃物处理:规范处理化学品废弃物,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五、建筑结构安全
1. 结构检查:定期对建筑物的结构进行检查,确保无裂缝、下沉等现象。
2. 建筑材料:检查建筑材料是否老化、破损,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 建筑附属物:确保建筑物的附属物如雨棚、招牌等牢固可靠,防止因大风等天气因素导致坠落伤人。
六、人员安全培训
1. 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其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2. 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各自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 紧急救援措施:定期组织紧急救援演练,使员工掌握在发生事故时如何自救和互救。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
法律分析: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包括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申报和监督管理情况;
8、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9、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10、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和内容有哪些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的主要类型有:
(一)全面安全检查
(二)经常性安全检查
(三)专业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安全检查
(四)季节性安全检查
(六)要害部门重点安全检查
按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基本内容有以下方面:
(一)查思想
检查企业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程度,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重视程度,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的处理态度等。
(二)查制度
为了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承包企业应结合本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一整套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具体的工程项目施工任务中。
在安全检查时,应对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
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6)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7)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8)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0)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
(12)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储运、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13)防护物品的发放和使用制度;
(14)安全用电制度;
(15)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16)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制度;
(17)危险岗位巡回检查制度;
(18)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三)查管理
主要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效,安全生产管理和规章制度是否真正得到落实。
(四)查隐患
主要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检查人员应深入作业现场,检查工人的劳动条件、卫生设施、安全通道,零部件的存放,防护设施状况,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化学用品的储存,粉尘及有毒有害作业部位点的达标情况,车间内的通风照明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要特别注意对一些要害部位和设备加强检查,如锅炉房、变电所、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场所。
(五)查整改 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的安全问题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隐患后是否采取了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整改的效果如何。
(六)查事故处理 检查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对责任人是否已经作出严肃处理。
在安全检查中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安全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配备适当的人力物力。
检查结束后应编写安全检查报告,说明已达标项目、未达标项目、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给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安全隐患排查内容有哪些
排查内容主要包含安全防护、机械设备隐患、临时用电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扬尘治理隐患。
一、安全防护
1、严查是否佩戴,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帽。
2、严查安全网规格材料等是否合格。
3、严查高空作业是否系挂、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
二、机械设备隐患
1、严查机械设备是否执行。
2、严查设备是否进行安装告知、备案、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问题。
3、严查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吊篮等设施设备是否具备安全性能。
三、临时用电隐患
1、严查是否按规定采用TN—S系统。
2、严查电线是否能拿乱拉、乱接、拖地、破损、浸水等。
3、严查是否接至用电设备。
四、消防安全隐患
1、严查检查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抽堵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严查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是否完好运作。
3、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五、扬尘治理隐患
1、施工围挡100%标准:施工现场围挡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并保持围挡稳固、完整、清洁。
2、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内对建筑原材料集中堆放,并进行覆盖。
对裸露土地和堆放土方全部采取覆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防止扬尘产生。
3、施工现场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